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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清债公司浅谈债权人能否免除连带责任

2024/10/21 23:14:00      点击:
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,这是债权人的权利,可以自由处分。债权人免除债务,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,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。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,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二十条 【连带债务涉他效力】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、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,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;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。


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,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,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。


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,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,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。


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,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。


第五百五十七条 【债权债务终止情形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债权债务终止:


(一)债务已经履行;


(二)债务相互抵销;


(三)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


(四)债权人免除债务;


(五)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


(六)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

合同解除的,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。


第五百七十五条 【债务免除】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,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,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。